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


问:如何协调处理集体谈判争议? 答: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一方或者双方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协调;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协调处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的工作人员共同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的,按照《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问题:集体谈判争端解决受属地管辖。具体管辖权是怎么划分的? 答:集体协商争议处理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企业与用人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并组织同级工会和企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必要时,劳动保障部也可以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问:接受和协调集体谈判争议解决申请的截止日期是多少天? 答: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自受理协调处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协调处理工作。期限未结束的,协调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问:协调处理集体谈判争议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协调申请; (二)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 (三)研究制定协调处理纠纷的方案; (四)协调处理争议; (5)制作《协调处理协议书》。 问《协调处理协议书》中应该陈述什么?如何生效? 答《协调处理协议书》应写明申请和争议的事实和协调结果。如果双方未能就某些协商事项达成一致,应说明继续协商的相关事项。《协调处理协议书》经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员和争议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争议双方应遵守有效的《协调处理协议书》。
查看更多:
  • 职场知识
  •  
  • 职场法规
  • 更多栏目最新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效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
    小林是一名大学生,去年从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经过艰苦的求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当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以一些“莫须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法》规定,主张权利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会受托模式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
    建立一套功能完善、运行稳定、效率高的企业年金运营体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
    情况孙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单位没有为他申报工伤,只是私下与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不久前,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中华人民

    推荐网购省20%-90%神器免费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