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奖励产假,其是否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奖励产假是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其费用不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期限应为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限。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生育引起的疾病、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再支付奖励假期生育津贴,会导致生育保险基金提取比例提高,增加参保单位负担,影响生育保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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