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一、“生活补贴”和“经济补偿”的含义。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生活补助费,按仍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而“经济补偿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二、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员工所在岗位(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三、关于生活补助费的发放标准。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其生活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也应当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即“企业应当根据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费;但是,不超过本人12个月的标准工资”。
查看更多:
  • 职场知识
  •  
  • 职场法规
  • 更多栏目最新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效
    违反法规放弃权力的承诺书无
    小林是一名大学生,去年从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经过艰苦的求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额外经济补偿金应当何时支付
    当前,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往往以一些“莫须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仲裁期限,法院从宽把握
    劳动争议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劳动法》规定,主张权利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会受托模式
    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模式与理事
    建立一套功能完善、运行稳定、效率高的企业年金运营体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任
    遭遇工伤私了协议难了法定责
    情况孙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单位没有为他申报工伤,只是私下与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农民工,知法才能维权
    不久前,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公布。条例规定,中华人民

    推荐网购省20%-90%神器免费领!